灯仪源于中国古代的祭祷仪式,至南北朝时,醮坛执事中已有“侍灯”一职,到唐末五代,道教斋醮中就有了完整的礼灯仪。元朝时期,灯仪被广泛地运用于金箓、玉箓类道场中。后经过发展,大体分为金箓、黄箓两大类。
金箓类灯仪的程式是:入坛、启白(通意)、皈命和赞颂、讽经、宣疏、回向。
黄箓类灯仪的程式是:入坛、启白(通意)、举天尊之号和赞颂、讽经、宣疏、回向。可见刁;同灯仪在举天尊之号和赞颂部分有所区别,这与破狱度亡有关。
灯仪中的火种的来源是,从正午阳光取得火源,然后再在分灯仪中点燃坛场各灯。
通过此仪,照耀诸天,续明破暗,下通九幽地狱,上映无福极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