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家的认识,幸福生活在根本性质上应是合道顺道的生活。天地万物,合道顺道则生,悖道逆道则死。人的生活也是如此。一个人要有幸福的生活,必须按照人之道和物之道生活,也就是要根据人和物的道即本质规律来安排生活的各种活动,顺应人和物的本质规律进行活动,这样,人的生活才可能是顺利的、惬意的、幸福的;否者,违背人和物的本质规律来进行活动,带来的必然是对人自身的伤害,导致人体的身心痛苦,甚至致人死亡,这样的生活也不可能是幸福的生活。总之,在道家看来,只有符合道的生活才是有利于人的生活,也才称得上幸福的生活,所以人的生活必须遵循人体之道、社会之道和事物之道,悖道之人为、主观、想当然的生活都不可能带来幸福。
二、身心健全的身体状态
在道家看来,人在本质上是身与心的统一,所以人的健康存在必然是身与心的和谐统一。很显然,对人来说,幸福生活的一个基本前提就身与心的健全、身与心关系的和谐;如果身体或心灵出现缺陷和疾患,身心关系失调、失和,甚至身心冲突、精神分裂,人的生活必然无法正常进行,轻则生活品质下降,重则身心冲突、相互伤害,生活痛苦。所以对道家来说,贵生养生,注重身心调养,促进身心康健和谐,就成为生活幸福的应有之义。身心不健,身体为病痛折磨,精神烦恼抑郁、躁动不安,身心不能认同、失调冲突,生活自然也不可能幸福快乐。
三、道法自然的生活满足
幸福生活必然是合道顺道的生活,不过应该如何来判断合道顺道呢?根据道家的理解,其判断的基本标准就是“道法自然”,也就是看生活是否体现了道的根本特性“自然”。如果体现了道之自然,就说明是合道顺道的;反之,如果违背了道之自然,就是悖道逆道的。“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固然,所以道之自然实则指符合事物自身的本性和规律的表现。生活的自然所反映的就是生活按人自身生理心理的本性进行,人的各种自然需求得到满足,不压抑自己的需要和本性,也不人为过度地满足和表现自己的需要和本性。饥饿则进食,干渴则饮水,困顿则睡眠,寒冷则添衣,爱欲则媾和,孤独则交往,情郁则发泄;不过其活动和满足又不超过自然的尺度,不过分地追求和享受,保持不过不及的状态。
四、虚静逍遥的精神表现
生活幸福虽然也需要物质生活的保障,但更重要的是精神的感受和状态,因为一个人生活的幸福与否首先体现在这个人对生活本身的感受上,而幸福的生活必然是个人在生活感受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满足、愉快、惬意、自在的心情。这种心情也正是道家所追求的虚静逍遥、快乐自在的精神境界。虚静则心中无物、意中无念,意味着内心没有烦恼和痛苦,心情安详、宁静;逍遥则心中无碍、神意畅达,意味着心情没有抑郁、结滞,神情轻松、自在、欢畅。道家认为,按照人及天地万物之道来生活,在生活中保持人与物的自然之道的状态,人就可以进入虚静逍遥的境界,并可感受到快乐自在的生活幸福。
五、自然超脱的价值追求
个人对幸福的感受最终依赖于价值评判。道家之所以更能让人感受到幸福是因为它提供了一套以到为最高追求的自然超脱的价值体系。如能以道为最高的价格标准,追求合道顺道、自然无为,不仅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而且能超越生活的世俗层面和利益得失,摆脱生活中各种事务羁绊和烦恼痛苦,使生活超脱自在、幸福快乐;相反,将人为、不自然的东西作为追求的目标,则不仅不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还会给生活带来无尽的烦恼和痛苦。当以道为最高追求的自然超脱的价值在一个人身上得到体现的时候,他就会表现出一种自然超脱地对待生活中各种问题的态度,自然平和地看待各种生活问题,不为身外功利之物所牵、所累,安时处顺,随顺自然,这样,他也就可以享受到生活的快乐、自在和幸福。